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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6-04-21 | 點閱數: 91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以運競(五)字第115030102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 

  1.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 sports.gov.tw 下載。
  2.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 蘇科員,電話:(02)8771-1953。
  • 運動部令
    1) 運動部令
  • 附件
    2) 附件
  •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3)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