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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科 - 活動訊息 | 2026-03-03 | 點閱數: 10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計畫目的:本會為推廣客家語言,營造普遍性客語活力環境,提升客 語後生社群活力,廣納青年學子參加,期客語向下扎根,透過多樣化 的教學、參訪、體驗等方式,使各教育階段後生子弟體驗瞭解客家的 語言、文化、歷史脈絡及風俗民情,感受優質的客家語言及文化,進 而發現、認同客家,提升客語使用能力,俾使客家語言文化永續發展。

三、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 計畫經費:計畫總經費以新臺幣 1,200 萬元為原則,每案一梯次以 30 萬元為上限。

五、 補助對象: (一) 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 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人民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及藝文團體(隊)。

六、 活動時間: (一) 自民國 115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至 8 月 31 日(星期一)止。 (二) 每梯次時間至少連續 5 日為原則。

七、 活動地點:依據不同營隊類別擇定適切場地,並應符合消防安檢相關 法令規範。

八、 參加對象: (一) 原則招收 114 學年度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 3 年級(含)以上至公私 立大專校院(大學部)之在學學生,每梯次以 30 人為原則。 (二) 各營隊活動辦理單位不得僅以單一校園、單位或地區為招生範圍。

九、申辦期程及審查機制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