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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國民小學 - 活動訊息 | 2008-09-18 | 點閱數: 1522

一、活動宗旨:

    為鼓勵本縣學童參與祭孔大典,並了解教師節祭孔大典之由來及傳統,特辦理教師節祭孔典禮學生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新港鄉文昌國民小學

五、攝影地點:嘉義縣文昌國小(嘉義縣正式的祭孔典禮)

六、攝影時間:97928(星期日)上午6點起

七、參加組別:

(一)國中組:本縣各國民中學學生

(二)國小高年級組:本縣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
) 國小中年級組: 本縣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八、相片徵選方式:

(一)攝影題材:以「尊師祭孔」相關活動為主題

(二)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請以數位相機拍攝,並將比賽作品之情境,以小品方式撰寫100字以內之文章。作品除需沖印成5×7吋彩色相片書面作品外,作品電子檔亦請mail至新港國小公務信箱(hkps@mail.cyc.edu.tw)

2.參賽作品不得進行人工加色、框線、電腦合成或裝裱,亦不得由別人代為攝影,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報名表詳填個人資料(包括學校名稱、姓名、年級、指導老師、相片說明),以免作廢。

(三)評審準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作品內涵(40)、小品文章(40)、整體構圖與意涵(20)

九、參賽表件格式:公告於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cyc.edu.tw

十、送件內容:

(一)A4大小作品(含報名表、沖印之5×7照片、小品100字文章)如附參賽作品表。

(二)照片原始電子檔(檔名格式:學校_學生姓名。如:新港國小_王大明)e-mail至新港國小公務信箱。hkps@mail.cyc.edu.tw

十一、交件時間:自101日起至1010日止,寄送交新港國小,並以郵戳或交件日期為憑。(信封袋上請註明「嘉義縣97年教師節祭孔典禮學生攝影比賽」徵選活動字樣)。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毀損事宜。

十二、交件地點:嘉義縣新港國小(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

十三、得獎公布:1015前於新港國小辦理公開評審。
10
17日公布得獎名單於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

十四、獎勵辦法:

(一)各組比賽作品,取前三名及優選、佳作若干名,如下所示:
1.
第一名:國小、國中組各1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一次)
2.
第二名:國小、國中組各1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一張)
3.
第三名:國小、國中組各2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一張)
4.
  選:國小、國中組各3名,獎狀乙紙。

5.   作:國小、國中組各3名,獎狀乙紙。

(二)各組比賽人數不足時,得由二分之一以上評審認定獲獎人數及名單  ,未達標準時獎項從缺。

十五、作品處理:

1. 參賽者之照片及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前三名及優選佳作之得獎作品交由新港國小做為作品展示,不予退件。

3.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十六、活動獎勵:

本活動工作人員圓滿達成任務,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給予獎勵

十七、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