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布袋鎮布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國小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
法」、「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
點」。
(二)嘉義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教學特字第1150014734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時間: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晨間活動、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 等工作。
(三) 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處理措施與成效及每日工作內容等工作。
(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 工作時間:依班級課表排定,每週16小時,共1名。
五、聘用時間:自115年2月4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6年2月3日止,每週服務20小時。(不包含寒暑假。中途若聘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事由消失;含特教學生失去特教身分、轉學…等或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六、待遇:鐘點給付,(每小時時薪按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週16小時)。
七、公告方式: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
十、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十一、甄選日期地點:
十二、甄選方式:
(一)口試10分鐘。
(二)以資料審查(40%)、口試(60%)兩項計分,依總成績高低為錄
取順位,若同分以資料審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十三、放榜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115年2月3日(星期二) 下午17時前
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日期及時間內至學校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