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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6-01-27 | 點閱數: 255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英語樂學開口說徵稿辦法辦理。

二、依實施計畫第伍點規定,每組獲選學生核予獎狀乙紙並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300元禮卷(每組以參賽人數最多2名計算);教師敘獎部分,每學期期末統計指導學生獲選數最高前十名教師頒發獎狀乙紙鼓勵(每組繳件作品限1名指導教師) 。

三、請各校於公告日三日內核對獲獎名冊,如有異議,請洽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許小姐 05-3620123 #8956。

恭賀所有獲獎同學與師長!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