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該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優秀教師支援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三、若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月2日(星期五)前,將當事人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該署承辦人信箱:e-2441@mai1.kl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組(入學及教務行政科)商借教師簡歷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