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領用注意事項:
一、本案報廢物品外觀確實老舊(如附件照片),請有需求之單位謹慎評估。
二、本案需求調查表僅作為撥出機關控管統計用,非雙方合意撥用數量,不作為撥用憑證,實際撥用數以本機關通知為準。
三、經同意領用通知後,應於通知領用期限內自備搬運車輛及人員領取,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