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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體健科 - 政策宣導 | 2025-11-17 | 點閱數: 10

一、有鑑於辦理校外課程或活動,其內容如涉及吊橋垂降、高空繩索、溯溪等具有一定危險性活動,教育部訂有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山訓活動應注意事項規費相關應遵循事項,包括安全人員配置、活動保險、內容規劃準則等。

二、函轉台灣山訓協會各級證別檢定給證名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