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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研習進修 | 2010-05-13 | 點閱數: 785

特殊教育合格專任教師進修情緒行為障礙教育專精學分班

本縣需派員  

採全額公費   取得結業證書需履行至少2年情緒行為障礙服務義務

有意請聯繫縣府特教科  

本班次預定 99學年以及100學年度2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