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中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 學年度廚工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四、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五、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貳、辦理單位:嘉義縣中埔鄉中埔國民小學。
參、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甄選類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廚工。
二、錄取名額:專任廚工 1 名(備取人員 1 至2名 )。
肆、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
定,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3、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4、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三)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皮膚病、出疹、膿瘡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經甄選錄取之廚工須補證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或教學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至獲 錄取之學校辦理報到,健康檢查表之檢查項目需含 A 型肝炎、皮膚 病、出疹、膿瘡、結核病(X 光)、傷寒等)。
二、報名資格:
伍、福利制度:
一、依勞動基準法簽訂不定期契約,以 114年 08 月 01 日起進用(以學校實際僱用日進用)。
二、專任廚工以月計薪,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整,另享勞保、健保及勞退補 助。並需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
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相關規定進 行考核及獎懲。
三、餘依本校勞動契約訂定。
陸、現場報名日期及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網路或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日期:114年 07月22日(星期四) 8時30至9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附設幼兒園松鼠班教室進行甄選報到,地點如有變更,以當日實際公告之地點為準。
三、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以供審查:(參加甄選者應親自或委託辦理繳驗證 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審查)
(一) 報名表(附件 1):
請自行至報名網頁以 A4 規格列印填寫後,加貼最近 3 個月內兩吋彩 色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二) 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於附件 2)。
2、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影本黏貼 於附件 2)。
3.學歷畢業證書(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
4. 經歷證明【檢附工作經驗證明(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等。
(三)其他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良民證(請至警察局申請)、委託書(視身分需要繳交,附件 3)、切結書 (附件 4) 。
(四)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
受理現場審查。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114年 07月22 日(星期二)上午9 時起,考生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尚未過期具照片之有效駕照、健保卡或護照) 於甄選當日上午 8時50分完成現場報到手續。
二、甄選地點﹕中埔國小校長室。
捌、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學經歷:40%
二、口試:60%
1.餐飲專業常識及素養。2.衛生常識態度等。3.問題處理能力(含儀容態度、表達、配合行政之能力及意願等)。
三、評選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一、放榜日期:甄選當日17時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網站(http://cyc.edu.tw/)及 本校網站(http://thps.cyc.edu.tw),
並另行電話告知。
二、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一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 放棄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並不得追討服務
薪資。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拾、工作內容:
一、負責幼兒園師生午餐、上午及下午點心,及兼辦國小營養午餐供餐事宜。
二、點心及午餐食材之驗收、清洗、午餐菜餚之烹調、配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等相關事宜。
三、廚房內外之環境衛生、設備清潔與安全維護等相關工作。
四、配合學校活動之廚房相關工作。
五、由學校指派參加之相關工作講習。
六、協助幼兒園留檢採樣事宜。
七、寒暑假未供餐時間協助校園環境整理。
八、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拾壹、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本甄選簡章經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