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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5-02-13 | 點閱數: 44

依據勞動部114年2月11日勞動福1字第1140152623號函辦理。

詳情請詳附件。

補助標準:
(一)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二)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三)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四)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五)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其補助金額按上述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