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有教師調入之學校,通知調入教師於指定時間至學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二、請現職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三、請各校於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核章掃描寄送至承辦人信箱(sandwich3@mail.cyhg.gov.tw),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傳真電話:05-3620521),並請來電確認(電話:05-3620123分機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