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3年5月22日中企創字第11303004390號函辦理。
為帶動國內新創事業蓬勃發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產品或服務 共同供應契約,以協助新創產品或服務進入政府市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調查各機關共通需求,俾憑辦理113年第1次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鼓勵於113 年6月7日前,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於共同供應契約(適用機關)之需求調查,選擇訂約機關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後,針對有需求項目填妥適用機關與預估需求數量。
詳細品項規格(如附件)置於該署新創採購官網 https://www.spp.org.tw/spp/,若有相關疑問,可電話洽詢陳小姐02-6600-2570或電郵詢問 service@sp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