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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4-02-02 | 點閱數: 351

1.  初選作品一律採郵寄送件,收件截止日期:113年6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2. 決賽由評審委員自初選作品選出各組10至15名參加113年8月24日現場揮毫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