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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2-09 | 點閱數: 1333

一、儲訓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豐原院區(台中縣豐原市師範街67號)
二、儲訓期間:99年3月1日(一)起至4月23日(五)止辦理。
三、參加儲訓人員一律帶職帶薪,並准以公假登記。

四、儲訓經費及往返差旅費:儲訓經費由政府負擔,往返差旅費由參訓人員自行負擔。

六、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