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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4-01-03 | 點閱數: 183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120125385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3353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 )中「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鼓勵結合教學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