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99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星期一至五)。
二、辦理地點:臺北縣立新莊體育場(臺北縣新莊市和興街66號)。
三、本縣本屆參展作品件數為5件。
四、依據98年科展諮詢委員會決議:為鼓勵並考量偏遠及學生人口數較少的縣市,其推動科學教育之努力,在分配件數少於6件以下之縣(市),若該屆評選特優作品超過分配件數時,有必要增加者,得檢附資料,專案申請,並經科教館行政審查核予增加,但總分配數仍不得逾6件。
四、各地區參展作品件數分配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