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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3-10-02 | 點閱數: 130

「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25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