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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體健科 - 行政公告 | 2023-09-09 | 點閱數: 755
  1.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85372號函。
  2. 為推動紅火蟻防治作業,該部訂有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以供各機關參考及依循。
  3. 配合111年7月27日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8月1日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112年8月22日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修正上開「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第10版)」,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