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嘉義縣政府97.06.16.府行庶字第0970088165號函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
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二) 嘉義縣政府98.12.09.府教國字第0980187392號函核定。
二、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
(三)高中職以上學歷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文件資料繕打、環境整理及其他校務行政相關事宜及交辦事項。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總務處
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電話:(05)2611006-18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七、報名手續:
(一) 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資料)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正本(驗畢即時發還,影印本證件概不受理)
1、國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及有關證件
3、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4、身心障礙手冊。
(四)繳交審查資料(自傳、履歷表、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請自行以大型牛皮紙信封袋密封裝好。
八、甄選日期:
九、甄選地點: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第一會議室
十、甄選方式:
以口試70%、審查證件10%、實作20%三項計分,依總成績高低錄取。
實作30分鐘,口試以10分鐘為原則,未達八十分不予錄取。
十一、放榜日期及地點:
十二、補充規定:
(一)服務期程自
(二)臨時人員進用一律採月薪17280元支給,享有勞保、健保、勞工提撥退休金、年終獎金之待遇。
(三)每週工作時間比照本校正職行政人員之工作時間,由服務單位學校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四)報名參加甄選人員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許可證明供查證。
(五)錄取人員於
(六)錄取人員應遵守單位學校規範不得拒絕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
(七)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規定時程向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審查資料如需退還,請於甄選後一週內向本校總務處洽辦,逾時不負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