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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1-20 | 點閱數: 3175

    本縣9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積分審查『複查』結果均無錯誤。

    惟考生黃禎貞申複其甄選報考資格認定疑義,經99年1月19日本縣9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函文教育部釋示,俟教育部回函後,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