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運動發展科
發布日期:112-03-03
詳細內容:
主旨:召開「嘉義縣立體育館OT案前置作業計畫」公聽會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條之1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二、事由:本縣縣立體育館於109年至111年辦理大規模整修,為了讓本縣創造優質運動休閒環境及推展全民運動,遂委託民間顧問公司辦理委外經營,按促參法之規定應先舉辦公聽會,聽取地方意見。
三、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
四、開會地址:嘉義縣立田徑場會議室(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6號)
五、會議主持人:顏副處長廷育
六、公聽會程序:
(一)長官致詞暨介紹來賓
(二)簡報說明
(三)綜合討論與意見交流
(四)散會
七、參與人於公告期間內或於公聽會終結前,得於公聽會外,以書面向本處表示意見。
八、公告方式:公開於教育處網站,並發送開會通知書。
九、本處有正當理由時,得依職權變更公聽會日期或場所,變更內容仍將辦理公告。
十、公聽會結論將納入本案製作可行性評估報告之參考。
十一、會議聯絡人及電話:黃先生(05)362273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