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97年9月2日至9月4日
甄選日期:97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09:00
師資資格:
一.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或資格者。
二.師資培育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後,於師資培育之大學開始修習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半年實習〉,並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三.師資培育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前,以於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或以於師資培育之大學開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不含一年實習〉,並具有修畢之足資証明者。
四.大學以上畢業,且於八十七年十月三十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生效前,曾擔任代課、代理教師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累積達一年以上,並取得證明者;其擬任教科目應與所修習專門科目相符。
五.本校係偏遠地區學校,若前一.二.三.四項資格兼課教師仍有困難,則其資格調整為大學本科系畢業者。
六.報考者需同時具備跆拳道與武術散打兩項專長。
兼課期間:至98年7月31日
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
聯絡電話:05-3733803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