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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2-10-17 | 點閱數: 315

一、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取得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或教育部體育署教練證初級以上者;無前段教練證者,須持有全國各單項協會核發之 C 級以上教練證;無前段教練證者,需大學體育相關科系畢業(分階段報名、錄取並分發)。
(三)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無法定傳染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且未具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14條、15條及16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違反上開報名資格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或分發報到後發現者,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二、遴選名額:招考足球助理教練1名。
三、報名時間: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9時至12時,逾時不受理,繳交報名表件請參閱簡章。
四、遴選時間: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請於上午9時至9時30分至新港國小報到,餘詳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