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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社教科 - 政策宣導 | 2022-10-11 | 點閱數: 442

電動自行車全面更名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今(111)年11月新法施行,

駕駛們必須符合3大條件才能上路,

1.已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

2.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3.駕駛年齡滿14歲。

請各單位協助加強宣導!

檢附交通部道安會廣告圖文及公路總局公告(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news/news_details?node=eeb33aa6-58a1-4d5d-b6aa-28dd4d5270b0&id=aad8cc7e-1706-4b5d-8168-e5705d49c760)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