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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獎助學金 | 2022-08-04 | 點閱數: 3352

ㄧ、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三、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學生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1年10月14日前函送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受理。

四、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週知。

五、旨揭要點及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業務資訊/教育」頁面下載(https://ipb.tycg.gov.tw/),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3-3322101 #6684 教育文化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