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嘉義縣政府97.06.16.府行庶字第0970088165號函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
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二、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
(二)國中以上學歷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公文書整理歸檔、文件資料繕打、環境整理及其他學校交辦事宜。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立嘉新國民中學總務處
嘉義縣太保市北新里中山路586巷7號 電話:(05)2373029-117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