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置代理教師:表演藝術科 正取1名:蔡佩珊 備取:備1林聖堯 ※正取人員請於110年8月26日(四)上午10:00至本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另【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體檢表】(可後補)、【代理教師個人履歷】及【個人相關學經歷(正本)裝訂成冊】,亦請於召開教評會當日攜帶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