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環教法規定,一校至少需有一位環境教育專責認證人員
2.參加此研習者在取得證書後,需進行環教人員認證申請
3.審核原則依各校目前環教認證人員狀況核定,若學校無認證人員,核准通過2位,其餘儲備1位,若已有2位以上認證人員,因研習已超過原核定辦理人數甚多,為維持研習品質,不予錄取,敬請見諒
4.相關遠距教學注意事項請參閱公文
5.視各校需求,明年會再規畫辦理,感謝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