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225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