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辦理單位:嘉義縣民雄鄉秀林國民小學。
參、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甄選類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廚工。
二、錄取名額:專任廚工1名(備取人員1至2名)。
肆、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3、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4、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三)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皮膚病、出疹、膿瘡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經甄選錄取之廚工須補證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或教學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至獲 錄取之學校辦理報到,健康檢查表之檢查項目需含 A 型肝炎、皮膚病、出疹、膿瘡、結核病(X 光)、傷寒等)。
二、報名資格:符合基本條件者且持有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如受訓中請附證明)及出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得優先錄取。未具前開相關檢定證照者,經錄取後應於到職日起6個月內取得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
伍、福利制度:
一、依勞動基準法簽訂不定期契約,以 110年 8 月 1 日起進用為原則(以學校實際僱用日進用)。
二、專任廚工以月計薪(目前每月24,000元,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整),另含勞保、勞退、墊償基金及健保雇主負擔部分。
三、餘依本校勞動契約訂定。
陸、現場報名日期及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網路或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日期:110年 07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幼兒園主任~侯淑綿)
三、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以供審查:(參加甄選者應親自或委託辦理繳驗證 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審查)
(一) 報名表(附件 1):
請自行至報名網頁以 A4 規格列印填寫後,加貼最近 3 個月內兩吋彩 色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二) 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於附件 2)。
2、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影本黏貼 於附件 2)。
3.學歷畢業證書(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
4. 經歷證明【檢附工作經驗證明(離職)證明書】(無則免 附)等。
(三)其他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良民證(請至警察局申請)、委託書(視身分需要繳交,附件 3)、切結書 (附件 4)
(四)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 錄取,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 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1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考生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尚未過期具照片之有效駕照、健保卡或護照) 於甄選當日上午8時50分完成現場報到手續。
二、甄選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秀林國民小學會議室。
捌、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學經歷:40%
(二)、口試60%
1.餐飲專業常識及素養。2.衛生常識態度等。3.問題處理能力(含儀容態度、表達、配合行政之能力及意願等)。
玖、錄取公告:
一、放榜日期:甄選次日下午五時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網站(http://cy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sles.cyc.edu.tw),並另行電話告知。
二、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一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並不得追討服務薪資。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拾、工作內容:
一、負責幼兒園師生午餐、上午及下午點心,及兼辦國小營養午餐供餐事宜。
二、與廚房及其週邊環境清潔有關之工作。
三、幼兒園其他交辦事項。
拾壹、附則:
1.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2.本甄選簡章經核定後實施。
(附件為簡章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