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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研習進修 | 2009-09-28 | 點閱數: 835

一、為建立台灣翻譯人才能力檢定制度,培養翻譯人才,教育部預定98年12月12日及13日辦理旨揭考試筆譯類及口譯類第1階段考試。簡章字9月25日起發售並提供網路下載簡章。報名採網路〈10月13日開始網路報名至11月6日止〉填寫列印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後,已掛號郵寄報名資料表件至「國立台灣大學教務處研教組〈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完成報名。

二、應考資格需年滿18歲以上,建議英語能力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能力參考指標C1〈流利級〉以上程度者報考參加檢定。

三、考試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網站-中應翻譯考試專區〈http://www.edu.tw/bicer/〉,請逕至該網站參閱或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