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縣警察局110年3月2日嘉縣警婦字第1100011075號函辦理。
為宣導少年及婦幼安全,提升縣民朋友對少年及婦幼安全之認知,透過鏡頭並運用網路平臺擴大推廣,藉由網路不受時空因素限制之特性,影像教導縣民朋友如何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落實少年及婦幼安全保護政策,讓家長及兒少擁有更便捷的學習管道,特舉辦本次比賽活動。
活動期程:
(一) 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止。
(二) 決選得獎影片及獲獎公告:110年7月31日前。
(三) 頒獎及領獎:預定於110年8月中旬在本縣警察局公開頒獎。
參賽規定:
(一) 拍攝內容:應與「少年及婦幼安全」保護(校園毒品與霸凌、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家庭暴力防治及兒少保護等)為主題,呈現方式不限,風格類型(影片、動畫)不拘,惟應避免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二) 參賽者資格:
1、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1名須設籍於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縣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2、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作品著作權:
(一) 參賽者須與本縣警察局簽訂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各項權利均歸屬該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本縣警察局得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入選作品片尾將置入相關宣導字幕,並冠名「嘉義縣警察局廣告」等字樣。
評審規則:
(一) 評分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影像品質(30%)」,其中「影像品質」包含「畫面清晰度(15%)」、「音效(10%)」、「片長是否符合規定(5%)」項目進行評分。
(二) 評選作業: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獎勵方式:
(一) 金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3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二) 銀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2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三) 銅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1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四) 佳作2名,各頒發面額新臺幣6,000元禮券及獎盃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