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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0-10-30 | 點閱數: 606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有關本解釋令之認定範圍第二項規定:「非屬前款情形,取得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且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應包含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專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