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結合教師節系列活動,規劃辦理本縣98年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活動,惠請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98.07.21府教社字第0980113584號函辦理。
二、本次得獎攝影作品將於教師節表揚大會會場展覽。
三、競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縣國小中年級、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
(二)攝影題材:以「我心目中的老師」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
(三)交件期限 : 自98年9月7日至98年9月10日止。
(四) 交件地點 :請寄達或送達三興國小總務處翁若溱主任收。
(五)相關作品規格、報名方式、比賽獎勵、作品處理等方式,詳如實施計畫。
四、檢附本縣98年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活動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