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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0-07-20 | 點閱數: 1692

一、依據教師法、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暨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60950號函辦理。
二、旨案作業於109年7月20日在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辦理。分發結果說明如下:
1、幼兒教師,原住民生湯○歆分發茶山國小。
2、幼兒教師,一般生余○柔分發大埔國中小。
3、國小教師(英語專長),原住民生李○菱分發達邦國小。
4、國小教師(英語專長),原住民生洋○威分發十字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