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教育部訂定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2、嘉義縣政府函頒「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3、嘉義縣政府98.06.29府教學字第0980100053號函辦理。
二、代理教師:
甄選科目及名額: 1、理化科2名,擇優備取。
三、報考資格:
(一)報考人員資格:符合下列資格者 技藝專班增置代理教師缺:
1.具有甄選科目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或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者。
2.具有修畢甄選科目之師資職前教育學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