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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縣辦理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輔導夥伴培訓,請惠予貴屬參加人員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嘉義縣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28476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7月17日(星期三)8時30分至16時、108年7月18日(星期四)9時至16時及108年7月19日(星期五)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三、參加對象:
- 107學年度本縣教師專業發展輔導夥伴務必出席。
- 新任輔導夥伴所有課程需全部必修。
- 已取得輔導夥伴資格者,得必修「教師專業發展的制度與政策」,並自行選修至少3門課。
- 推薦資格:
- 校長:需取得初階評鑑人員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 主任及教師:具有進階評鑑人員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 曾完成區域中心、縣市政府、國家教育研究院培訓(回流)課程擔任輔導夥伴者。
- 本縣國教輔導團之成員。
- 得優先推薦對象:
- 具有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者。
- 本縣國教輔導團之成員。
四、研習地點:嘉義縣教師研究發展中心(朴子國民小學,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11號)。
五、報名方式:請逕上教師進修網報名,報名時間至108年7月16日(星期二)止。
六、聯絡人:本縣教專中心助理黃老師,電話:(05)3620270。
七、本次研習實施計畫及課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