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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09-08-14 | 點閱數: 8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0610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0980090146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

主旨:為推動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特辦理家庭遭遇困境學生緊急紓困助學措施,請各校加強積極宣導,協助學生申辦相關補助作業事宜,以發揮緊急紓困之效,勿影響申請人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866部授教中(學)字第0980509274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近期國內景氣不佳導致工廠倒閉、失業率攀升等問題,以致部分家庭經濟收入不敷學生就學費用,造成學生非自願性輟(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本部為協助因家長失業或家庭突遭經濟困境之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特於「就學安全網計畫」中採取「緊急紓困助學金」措施,以「全民攜手-不讓任何一個孩子失學」為宗旨共同努力。

三、本項緊急紓困助學措施,其申請時間、核發條件及金額、經費請撥及核銷方式等作業規範均比照學產基金所訂「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辦理(網址:edufund.ncut.edu.tw)。惟為避免同一家庭中不同就學階段學生重複請領情形,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1次為限,請各申請學校於受理時確實查明。

四、本措施經費以「配合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列」所編列特別預算支付,執行期程為984301001231日。

五、檢附「家庭遭遇困境學生緊急紓困助學措施作業流程」1份供參。

六、有關申請補助之收據抬頭請寫為「茲收到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轉發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另抄送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