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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8-07-24 | 點閱數: 2413

一、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國小代理教師一名(懸缺一名擔任導師每週16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

(二)國小代理教師五名(教育部補助合理員額之長期代理教師缺)

  1. 藝文科(音樂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合唱團伴奏及弦樂分部)
  2. 藝文科(美勞科)及健體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創客木工教育之實施)
  3. 健體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健促業務)
  4. 語文科(英語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須擔任英語相關比賽之指導老師)
  5. 一般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學校兼任行政業務)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三次招考均可)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參加第二三次招考)
  3. 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參加第三次招考

​三、受理報名日期:

  1. 第一次招考:107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8:30-9:00
  2. 第二次招考:107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11:30
  3. 第三次招考:107年7月30日(星期一)下午1:30-2:00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