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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公告 | 2018-04-11 | 點閱數: 399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9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70046382B號令修正發布。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