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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9-07-30 | 點閱數: 1312
主旨:公告甄選本校護理師或護士壹名。
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
           施行細則、嘉義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甄
           選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職稱:護理師或護士。

二、職務列等:師(三)級或士級。

三、名額:1名。

四、資格條件:經公務人員高普考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普
        考或檢覈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五、工作項目:護理保健、衛教宣導、意外傷病處理、學生平

    安保險、兼辦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等事項。

六、工作地點:本校(嘉義縣竹崎鄉光華村四鄰10號) 

七、報名:98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11時、下午2-4時,
    請填妥報名表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200字以
    內自傳及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全部學經歷
    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最高學歷證
    件、服務證明、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正本及影本),親自
    或委託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電話2561074),通訊報名恕
    不受理。
八、甄選方式:書面審查55分(含學歷、醫事專業人員考
     試、經歷及英語能力)、口試30分及綜合考評15分,

     合計100分。

九、口試日期:98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在本校舉

                          行(請備身分證)。
十、附則:本甄選如有未盡事宜均於本校及嘉義縣教育資訊
    服務網公告,不另個別通知;錄取與否之履歷表等相關
    表件,亦均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