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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大林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7-09-14 | 點閱數: 592

 

職稱:事務組長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公告有效日期:106/09/13~106/09/22

工作內容:辦理本校總務處事務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嘉義縣大林鎮大糖里中學路1號嘉義縣立大林國民中學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具 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具事務工作經歷尤佳。4.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 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5.現職人員,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者。

 

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相片並撰寫自傳及簽名蓋章)各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需另備退伍令影本1份)。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現職派令、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歷年考績影本各1份。(6)最近1年獎懲、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各1份。(7)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 以上證件影本請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蓋章,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於上開報名日期截止前,逕送「嘉義縣大林鎮大糖里中學路1號嘉義縣立大林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組長、姓名、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本校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未錄取者相關表件恕不退還。聯絡電話:05-2652014轉114人事室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