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林采娜;備取:周子翔
經通知錄取者,於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至本校報到,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並於8月24日正式上班,請攜帶個人身份證、郵局帳戶影本及相關學經歷證件各一份。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