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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8-08 | 點閱數: 351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嘉義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及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2日府教特字第1060155590號函辦理。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

    學前特教巡迴代理教師2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2.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除符合基本條件外且應具有下列條件
    
    1.第一次招考: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書(特教身心障礙類學前教育階段教師資格)且證書尚在有效期 
      間。

     2.第二次招考:修畢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者

     3.第三次招考大學以上幼教系、特教系或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報名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參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一)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8:00~8:30。

   (二)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10:30~11:00。

   (三)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13:30~14:00。

五、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電話:05-3621839)

六、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shps.cyc.edu.tw/ )、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http://www.cyc.edu.tw/)、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自行下載相關表件(函索恕不受理),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校輔導室(05-3621839#209),其餘甄選資訊請參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