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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福樂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1-10 | 點閱數: 529

一、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1.第一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第二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三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大學以上畢業對教學有熱忱者。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1名
三、報名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教務處  聯絡電話:05-2206112
地址: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光明二街191號
四、招考方式及甄選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額滿後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
五、報名時間:(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一)第一次招考:106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報名。
  (二)第二次招考:106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報名。
  (三)第三次招考:106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報名。
餘請參閱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