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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6-08-23 | 點閱數: 309

正取:蔡寶貴

備取:羅麗娟

注意事項:
1.
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於105825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2.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二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並不得追討服務薪資。
3.
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一個月,如果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予解聘,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