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蔡寶貴
備取:羅麗娟
注意事項: 1.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於105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2.正取人員應於錄用後二週內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並不得追討服務薪資。 3.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一個月,如果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予解聘,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