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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訪客 - 活動訊息 | 2016-08-08 | 點閱數: 455

一、依據

本招募辦法依據總統府90120日華總一義字第9000011840號令「志願服務法」及交通部觀光局觀技字第0984000966號「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國家風景區志工服務計畫」制定。

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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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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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募報名時間

  • 201671日至2016810日止。

五、服勤地點及內容

  • (以下簡稱本處)的轄區範圍,其志工服務的項目包含如下:

1.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研習中心場地維護。

2. 協助環境教育課程之籌備設計及活動操作。

3. 擔任環境教育課程講師(須有環保署或教育部環境教育行政及教學人員認證)

六、招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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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滿20歲以上成年人且已具備12小時志工基礎訓練通過證明者。

2. 具解說經驗者佳,雖無經驗但是願意接受培訓者亦可。

3. 以居住在台灣中南部地區居民為主(居住在嘉義縣市者優先錄取)

七、招募人數

  • 20人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