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環境教育法第20條及志願服務法,鼓勵民眾加入環境教育志工,透過環境教育課程訓練、示範等方式,提升環境教育志工環保相關知識、技能及環境教育理念的認知,藉由宣導環境保護政策及經驗交流,落實本縣環境教育之推動。
招募相關辦法及報名表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