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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六嘉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6-02-26 | 點閱數: 620

嘉義縣立六嘉國民中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補救教學教師甄選簡章

 

  • 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嘉義縣教學字第1040034462號函辦理

貳、甄選科別及名額:

英文科及數學科壹名(補救教學缺)。

參、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中華民國國民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考資格:

1、下列資格之一且接受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1)現職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2)儲備教師或退休教師。

2、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接受十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1)大學生:指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 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 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2)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三、已服畢兵役(105年3月1日前退伍視同)或無兵役義務者

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本年3月30日每個禮拜一至五上午10:00~11:30至教務處報名欲報名者請先來電告知

伍、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樹仁路1號2樓,電話:3801215

             轉20、13)。

陸、簡章索取:請自行於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http://http://www.cyc.edu.tw/)或本校網頁下載列印。

柒、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報名。

二、繳下列表件(2至6項正、影本各一份,以A4影印、迴紋針依序裝夾,正本驗訖發還)。

(一)報名表及准考證一份(請自網站下載,以A4白色紙張列印使用,所貼照片需為最近三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一式二張,並不得以電子檔套印)。

(二)國民身分證。

(三)學歷證件。

(四)教師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五)退伍證或免役證明(女性免)。

(六)身障手冊(無則免附)。

(七)切結書。

(八)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須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九)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申請查閱同意書。

(十)200-600字自傳1份(A4直式橫打,如有佐證資料並請隨附)。

(十一)掛號回郵信封一個(以標準信封書妥收信地址、姓名並貼足32元郵票;如不需成績通知者,可免附)

(十二)報名人員請先行至「國民中小學與國民中學補教教學方案人才招募專區」(http://priori.moe.gov.tw/recruit/)登錄資料。

三、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持有教育部或駐外單位於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蓋章驗證,且其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持有證明文件及經法院公證之中文翻譯本,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捌、甄試日期:報名當天下午2點(請提早10分鐘至教務處報到)。

玖、甄試地點:嘉義縣立六嘉國民中學

拾、甄試成績計算方式:

  • 口試40%時間10-15分鐘內容包括:教育基本認識(20%)學科之專門知識(30%)、十二年國教知能與認識(10%)、學生輔導與管教知能(10%)、儀態與表達能力(10%)、專業精神與品德修養(10%) 指導學生對外比賽<縣級以上>績效(10%)。

二、試教60%:(一)時間:10分鐘。

                      甄選科別範圍:自選一單元。

              (二)教材、教具請自備(不提供投影機、銀幕及電腦等設備)。

               (三)試教重點在授課內涵、學習興趣、控班管教與學生輔導能力。

拾壹、錄取及放榜:

一、各科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最低錄取標準80分,未達80分不予錄取。

三、依各階段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惟同分則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再同分則以抽籤決定之。錄取者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錄用。

四、甄選結果於當日下午6時前在本校網站及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站公告,並參加本校教評會審查(另行通知)。

拾貳、附則:

一、本校甄試申訴電話專線:05-3801215-20,申訴信箱:嘉義縣立六嘉國民中學(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樹仁路1號)。

二、經通知前來經教評會審查人員應攜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體檢表如未能於當日繳交可於7日內補繳)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逾期未辦理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經查錄取人員若具性侵害犯罪前科屬實,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或由學校予以解聘。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上述日期需更動,及本甄選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均不另個別通知,請自行留意本校及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站之公告。

   五、聘任期間:

      1.聘期依照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規定辦理,本次招聘人員為本年第二期(3月至6月) 及第四期(105年9至翌年2月),如因教育主管機關補助經費不足或代課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除聘任。

      2.薪俸待遇:每週約16節。薪資依實際授課節數支付。

六、經錄取人員如因資格不合規定無法辦理核薪時,註銷聘任資格及繳回已領薪資,不得異議或要求補償。

七、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而未錄取者,得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